作者:侯文学

  近日,网络上的一组椰树椰汁广告引发争议:在椰树椰汁的户外广告图片上,女性代言人衣着暴露,露出丰满的胸部,配以广告语“椰树牌椰汁,每天一杯,白嫩丰满”;而另一则网络视频广告中,多位胸部丰满的年轻女性手捧椰树椰汁,说出广告语“曲线动人,白嫩丰满”。(2月21日新京报)

  椰树集团这组自认为有“创意”的广告,被网友吐槽“辣眼睛”,也受到业内质疑。且不说广告的风格与其原来“国宴饮料”形象定位严重不符,仅就其标榜的丰胸功能和低俗图片及广告用语,就已经突破了法律的警戒线。一方面,这组广告有违于精神文明。《广告法》第一章总纲第三条明确规定,“广告应当真实、合法,以健康的表现形式表达广告内容,。 椰树椰汁广告图片上的女性代言人袒胸,加之“白嫩丰满”广告用语,显然难避低俗之嫌。另一方面,广告宣传用语暗示椰汁具有“丰胸”功能,则涉嫌虚假宣传。《广告法》第一章总纲第四条规定,“广告不得含有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内容,不得欺骗、误导消费者”。营养学专家、中山大学公共卫生学院营养学系主任蒋卓勤向媒体表示,“椰汁只是一款饮料,并非保健品,因此没有功能之谈。普通食品却宣传功能,明显涉嫌违规”。

  实际上,自我标榜为“国宴饮料”的椰树集团,在做低俗广告上已有“前科”。早在八年前的2009年前后,椰树集团旗下多款产品广告就陷入低俗的怪圈。如,“老婆喜欢老公喝椰树牌石榴汁”、“怕不行,喝椰树牌石榴汁”、“木瓜饱满我丰满”等广告词,曾在社会上引发巨大争议,有消费者呼吁应当将椰树广告归进扫黄打非范畴。在当时一则海南低俗广告的调查中显示,海南“最臭广告”一项中,椰树石榴汁票数最高,占41.4%;在“你对海南的低俗广告有何感受”一项中,对椰树石榴汁广告选择反感的占83.1%。椰树集团的广告,还接连受到了地方工商部门的处罚。在椰树集团官网的“广告欣赏”栏目中,至今仍保留着“木瓜饱满我丰满”的木瓜汁产品广告。在其他宣传栏目中,还放上了“椰子有利男女”、“椰汁增大之说”等文章,甚至称椰汁相关产品能使“性活力及分泌都大大增强”等等。

  业内人士认为,这些低俗广告的背后,反映了椰树集团近年的发展困境——面临业绩下滑、品牌老化、市场萎缩等问题。而其中的主要原因,是公司对产品缺乏创新,没有根据市场变化和消费升级进行研发和宣传投入。集团剑走偏锋,利用低俗广告对进行产品炒作,显然是个馊主意。作为椰汁行业的大哥大,做出这样的事情,与其市场地位很不匹配,对其品牌伤害也很大。要走出目前发展的困境,急需在消费群体中提升品牌影响力,研究如何把整个品牌活化,如何进行产品创新,等等。在这方面,露露显然要比椰树做的要好。去年,露露集团将目标投向年轻市场,推出五款新品。针对儿童市场的“小露露”选取狮子、老虎、大象这三种动物作为卡通形象,吸引了小朋友注意力。同时,露露开拓了电商渠道,试图通过线上线下相结合的销售模式布局市场。

  企业摆脱困境,当然应在产品创新、品牌活化、开拓市场、培育客户群等方面上下功夫,但为自己的产品做广告宣传同样不可或缺,但广告切忌以低俗和虚假宣传当卖点,不能突破《广告法》设置的警戒线。在这方面,椰树集团需要进行反思,其他企业则应引以为戒。

  编辑:王小蒙